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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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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May 09, 2008 8:58 am Post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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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位未定論…是安呢show?
(廖東慶/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美國洛杉磯支盟常務理事/前FAPA臺灣人公共事務會洛杉磯分會秘書)(寫於陳水扁政府2008/4月爆發巴紐詐騙案以後,歡迎轉寄/轉貼/下載)
臺灣地位未定論?這是事實嗎?這句話所形成的「特殊」觀點或觀念,在現實的世界之中,無論是在理念上或者是從國際法的觀點上來探討的話,也從亞洲人觀點上的情、理、法,或者是從西方人的觀點上的,法、理、情,這兩方面都無法站得住腳的,在2008年的今天,還是有絕大部份的臺灣人民,對「臺灣地位未定論」?還是抱著深信不疑的地步,今天筆者要來點破這個「迷思」上的「盲點」!「臺灣地位未定論」就像如同在臺灣和美國還有許許多多的外省人和土生土長的臺灣人民,都一直堅持並抱著「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觀念和觀點完全一樣的道理,這是一個虛幻不實的觀念和觀點。
1949年「中華民國」被「中國共產黨」所擊潰,被迫流亡逃命到美國的海外屬地—臺灣和澎湖來棲身活命,中華民國首都是南京市,就從歷史上的觀點而言,一個國家的政權被迫遷離首都的話,通常也只有代表一個事實,那就是這個國家己經滅亡了!美國建國2百32年以來,首都從來就沒有遷離或改變過,還有日本首都東京,自古以來就從未遷都或有所改變,如今的南京市己經不再是中華民國的首都,現在的中國大陸是由在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掌管,它的首都是在北京,這己經證明並代表了一件事,那就是「中華民國」己經是不存在了,而且是「亡國」了!
對於這一點相信也有許多來自臺灣的中國人,是無法也是根本不敢去面對這殘酷的事實,只要隨便去問一個來自於中國大陸的中國人,他們都知道也會說,在1949年「中華民國」己經被「中國共產黨」給滅亡了!如果還有來自臺灣的中國人,不服氣向筆者質問,那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又是什麼呢?筆者可以給他一個最好及最清楚的答案,那就是現在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在國際社會上,沒有國際地位及平等權力的流亡「政權」,正確的說法就是,「中華民國」根本就己經不是個「國家」了!它只不過就是一個「流亡政府」罷了!没有錯,也許他還會反駁筆者說,現在還有二十餘個國家,還承認著「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筆者要反問,請教這二十餘個國家,都是什麼樣的國家?人口從最少也只有一萬五千人的芝麻小小國,到幾百萬人口的芝麻小國,還不錯嘛,從「小小國」升上一級變成「小國」!
現在還有二十餘個小國承認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這對臺灣要加入國際性的組織,或者要申請加入聯合國組織,說到底這一點幫助都沒有,知道為什麼嗎?因為臺灣並没有掌握到自己的主權!不過這不要緊,話又說回來,臺灣現在如果一個邦交國都沒有的話,難道臺灣和澎湖會「自動」變成「中國」的一部份了嗎?國際法有這種規定嗎?臺灣人哪,請不要自己嚇自己!臺灣和澎湖的地位,正確來說,應該是類似美國海外屬地,關島和波多黎各的地位,請問關島和波多黎各,現在有多少個邦交國呢?答案是一個都沒有!
而且這二十餘個「小小國」和「小國」的邦交國,全都是靠臺灣所提供大量的「美金」所買來的,並美其名為援助或貸款,可是一旦斷交之後,所謂的援助金或貸款金,通通都有如石沉大海般,全都成了臺灣外交上的「呆賬」,其中絕大部份,有數百億元臺幣以上,「中國國民黨」所涉及的「呆賬」部份,更是佔了百分之90以上,這算不算是「中國國民黨」的貪瀆呢?如果這次民進黨和巴紐建交被詐騙10億元臺幣的事件,「中國國民黨」指責是民進黨貪瀆的話,那過去在外交「呆賬」上,所累積下來的數百億元臺幣,更要向「中國國民黨」追查和追討回來,因為這是有大於民進黨,數十倍以上的「大貪瀆」,這才是公義及公平!為什麼臺灣人做的事都變成貪瀆,而中國人卻一點事都沒有!這是吃臺灣人夠夠!
這些「外交呆賬」是全部都要不回來了!「金錢外交」本來就是一個永遠都填不滿的「無底坑」!而且用「金錢外交」所買來的邦交國,並不會長長久久的長期正常的交往著,這就如好像是拿錢在包養女人或者是包養小白臉一樣的道理,什麼道義或友誼,通通都是假的,只有「美金」才是眞的!這對「中華民國」政府而言,值得誇耀嗎?「中華民國」政府敢說出來嗎?幾年前才從印尼手裡脫離魔掌,經過當地人民公投自決,有百分之75比例的選票同意通過,決定要獨立建國的東帝汶,很快在24小時之內,馬上就獲得美國和日本、荷蘭及澳洲等大國的承認,東帝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隨後澳洲的快速反應部隊,也立即進入東帝汶保護當地人民的身家安全,美國政府也立即警告印尼的軍警部隊,必需要馬上停止迫害當地人民並無條件的撤離東帝汶島,否則後果自負!
印尼的軍警部隊乖乖的搭船返回本國,因為軍警部隊如果不立即離開東帝汶國的話,這個「後果」是印尼政府無法承担得起的!「中國」在這時候也快速承認東帝汶「現在」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新興國家,在此同時也請大家猜一猜,東帝汶在通過人民公投自决之後,到底又花了多少錢來得到,美國和日本、荷蘭、澳洲和「中國」等等主權國家的承認及建交呢?答案是根本都沒有花到一毛錢!2008年2月18日(美西時間)科索沃宣佈獨立建國,美國和日本及歐盟加起來二十餘個西方國家,同時承認科索沃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正由北約組織派遣聯合作戰部隊,駐守科索沃並保護其當地人民的身家安全!俄羅斯和「中國」則跳出來堅決反對科索沃成為一個「國家」並反對進入聯合國,這有個屁用嗎!現在東帝汶和科索沃先後都己經加入了聯合國組織,並成為191個會員國的其中一份子!
在2004年的10月美國前國務卿鮑爾,在「中國」北京市 ,接受「中國共產黨」的衛星電視臺專訪,就赤裸裸指出,臺灣從未享受過主權的滋味!在2004年美國政府還是抱著「糢糊政策」來表述政策上的觀點,筆者在第一時間裡,是清楚明白前國務卿鮑爾所說的論述,背後真正的含意,不過這樣的「糢糊政策」還是有它的不足和危害性,因為鮑爾是在「中國」的北京市說出這句話出來,很容易被統派媒體誤導臺灣人民,臺灣的主權是在「中國」政府的手裡,這樣一來引起非常多的抗議,甚至還有人在美國知名的報紙上,刊登出整整一頁的抗議文章出來,在這一方面確實是美國政府的做法有欠妥當,因此才會引起這麽大的風波出來!
但是在2007年9月美國國務院副助理國務卿柯慶生,在例行記者招待會上,說出無論是中華民國或臺灣,根本都不是個「國家」!而且後面再加上一句「臺灣不屬於中國的」!「中國」對這些由美國在任的政府官員,所說出來的政策性的談話,不敢有任何的回應及反駁,只敢策動在臺灣的親中統派的電視新聞媒體,大肆宣傳定位於「口誤」,其實這句話並不是「口誤」,應該是不小心,說了出來而己,因為這己經是違背美國政府的「糢糊政策」,筆者在2007年9月從電視上,聽到柯慶生親口說出這些話出來,心裡有一種真不可思議的感覺出來,不過柯慶生所說的話,都是事實!無論是「中華民國」或者是臺灣都不是個「國家」!一語道出「中華民國」己經是不存在的殘酷事實出來,另外也清楚說出臺灣還沒成為一個「國家」的事實,但是請弄清楚「國務卿柯慶生」這一句話,這並不是在為「臺灣地位未定論」來背書,而是在說清楚講明白,臺灣的地位並不是未定論!
如果「臺灣地位未定論」真的是事實的話,那麼臺灣在任何時候都是非常的危險,隨便一個國家都可以假借任何「名義」或「理由」來入侵或攻擊臺灣,因為「臺灣地位未定論」這句話己經是表明了臺灣並不是個有「主權」的國家,也不屬於任何國家的領土,誰先動手或者誰都就可以,隨意入侵或攻佔臺灣和澎湖地區,而且還是先佔領臺灣先赢!包括「中國」常常說的「自古以來,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句話是越聽越有「瓊瑤愛情小說」中肉麻但並不麻死人的話語感覺出來!但是請大家看清楚了,從1945年一直到2008年為止,這63年以來除了在1949年美國政府首肯同意讓「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進入臺灣逃命之外,還有第二個外來他國的軍隊 進入臺灣地區嗎?事實上從來都沒有!
有一些臺灣人士所抱著「臺灣地未定論」的觀點,是從西元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中,日本表明放棄對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及管轄權,但是日本並沒有表明將臺灣和澎湖交給那一個國家,用這一個歷史來抱持著「臺灣地位未定論」荒謬的觀點,筆者並不會說這是完全錯誤的,但事實是在1950年「韓戰爆發」之初,美國海軍第7艦隊進入臺灣海峽定時巡弋,並進一步在1951年大批美國聯軍部隊(也只有美軍)開始進入,並進駐臺灣和澎湖地區,這是要保護美國海外屬地臺灣和澎湖及當地人民的身家安全,第二年日本才在美國舊金山市,正式簽下「舊金山和約」,表明放棄對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及管轄權!
同時在場還有五十餘個國家的特使,在1952年全世界也僅僅只有60個「國家」而己。到了2008年己經多達191個「國家」。在這五十餘個特使中並沒有被滅亡的「中華民國」和在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使在內,這五十餘個各國的特使,在場見證日本放棄臺灣和澎湖的主權的同時,也見證美國接收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及管轄權,因為這份「舊金山和約」的正式版本現在是在美國政府的手裡保管著,而且早在日本簽下「舊金山和約」的前一年,美國軍隊就已經先行進駐到臺灣和澎湖地區了,而且在1952年的時候,全世界都知道,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到現在還是被掌握在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厦)的手裡!「臺灣地位未定論」這個說法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也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臺灣地位未定論」真的是可以成立的話,那為什麼美軍卻可以從1951年駐守臺灣和澎湖,一直到1979年撤軍為止,時間卻長達有28年之久呢,不過又從2005年的漢光演習開始,每年都有多達一百多名的美軍現役高級軍官,進入臺北市衡山指揮所,觀察並協同參加演習,另外還有三十餘名日本防衛省的現役高級三軍軍官,尾隨著美軍人員一起進入臺北市的衡山指揮所,今年的「漢光演習」,美日兩國的軍官很有可能將會進入,「圓山指揮所」視察,而且美軍人員要確認由美國所提供的精密高科技的電子儀器及裝備,是否能達到一定的效果。臺灣現在還有没有美軍呢?有的!人數大約在四百餘名,而且是美國海軍陸戰隊,身穿便服,分別駐守臺北市及高雄市兩地。在臺灣的美國(AIT)在臺協會從2005年上半年,第一次公開有三名美國武官進駐臺灣(AIT)辨事處辨公,規定也只能身穿便服行事。
臺灣真的是「臺灣地位未定論」嗎?絕對沒有這回事!臺灣和澎湖的主權「現在」不但是屬於美國政府,而且是被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厦)所掌握著!筆者也了解有許多臺灣鄉親,寧可抱著相信現在仍然還是「臺灣地位未定論」這個假像,而不肯去相信臺灣的主權是在美國政府的手上,他們自己都可以接受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向美國政府宣誓效忠,卻無法去認同臺灣的主權在美國政府的手上,筆者不明白他們的心裡在想什麼?但是筆者更相信他們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眞正想要什麼?
中國和美國?你希望現在的臺灣被那一個國家所掌控呢?這個答案連3歲的孩童都能回答得出來!而且成為美國人比成為中國人還要幸福上千甚至上萬倍!舉例而言,你對現任美國總統如果有不滿的話,你可以站在白宮面前,叫他下臺滾蛋!不會有人來抓你去坐牢,也不會有任何事情。但是如果你是站在「中國」北京的天安門前,對總書記胡錦濤有不滿,如果也高聲吶喊著:胡錦濤你這個烏龜王八蛋!下臺滾蛋!也會沒事嗎?才怪!馬上抓起來送去判刑勞改。
無論你身在全球的任何角落,如果有危險的情形發生的話,只要你向美國大使館或者是領事館發出求救,美國政府會立即派出一架大型的客機來,只接載你一個人回美國,而且一切的花費全部都是由美國政府來負担,這是事實!如果是換成「中國」政府的話,結局又是如何呢?誰理你了!中國現在有13億的人口,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死一個算一個!去問問來自中國待在美國的中國人,他們心裡最清楚也最明白,入籍成為一個美國公民,遠遠勝過當一個中國公民!(全文完)
http://info.taiwantt.org.tw/tda/viewtopic.php?t=9765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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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 Sep 25, 2008 9:02 pm Post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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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臺灣人的一篇文章
For Taiwan a person's article
作者:許育禎
committee92@yahoo.com.tw
一、認識我們的祖先
“我們是中國人嗎”?這個話題在許多的學術、歷史及政治的討論上均未有一致的定論,而如果我們至今還無法正確來判斷自己到底是什麼“人”,那麼就無法正確來選擇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未來應該走的方向,因此本篇文章就不討論那些錯綜複雜的國際公法定義,而就所有人都能認同的基本道理來說明。
“唐山過臺灣”應該是大家所熟悉的歷史,當年中國大陸戰火綿延、民不聊生,我們的祖先們為了要讓下一代能夠生存,橫渡臺灣海峽來到臺灣,當年的船隻並無機械化設備,僅憑藉人力和風力想渡過險峻的黑水溝十分不容易,而祖先們僅能夠在船頭供奉著媽祖娘娘祈求保佑外就只剩下一顆為子孫的未來犧牲的決心,歷史記載,當年能夠橫渡臺灣海峽登陸臺灣土地上的人數,估計只有十分之三,祖先們若不是為了讓後代子孫免於飢荒及戰爭死亡,有誰願意冒著九死一生的危險告別故鄉來到另一個陌生的土地上,而幸運活存下來踏上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就是現在記載在我們每一個家庭族譜中的祖先,各位一定不能忘記這段歷史,且要牢記我們的祖先不僅僅是族譜中記載的那一位而已,如果沒有其他先人的護送,我們的祖先就無法到達這裡延續我們,所以我們每一個人的背後都還有七位祖先,雖然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姓氏,但我們要謝謝他們,謝謝他們為我們犧牲,即便不幸他們葬身黑水溝無法完成在這裡延續下一代的心願,但我們必須遵從所有祖先們的遺願,那就是我們要在這裡安居樂業,讓我們的子子孫孫永遠在這裡成長,因為這裡是祖先們夢想的樂土,是祖先們千心萬苦為我們尋找的新故鄉,我們怎能又當一個不孝子孫把我們的下一代再次送回到那祖先們拼死離開的中國?這就是我們和蔣介石的軍隊來臺灣的目的不同,雖然都來自中國,但我們已經定居臺灣,我們和遠渡重洋祖先們的心願一樣,我們已經都是臺灣人。
二、臺灣的族群問題
的確在臺灣存在臺灣人與中國人兩個不同的族群,這是歷史的包袱,大家必須要相互體諒,前一章已經明白區分臺灣人與居住在臺灣的中國人的不同,臺灣人應該要體諒居住在臺灣的這些中國人,他們被共產黨的軍隊打敗後撤逃到臺灣,他們仍然有親人和長輩留在中國大陸,畢竟臺灣人已經認同與祖先同葬臺灣這片土地的觀念,對中國人來說,死後葬在自己的國土甚至是家鄉上才稱得上落葉歸根,所以處心積慮的希望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來釋懷這種感覺,其實在法理上臺灣並非中國的國土,當年蔣介石希望重返中國,為了要出師有名,必須定義臺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否則從臺灣出兵等同於國對國的侵略行為,唯有臺灣與中國為同一國才能視為內戰,再者;這些中國人已知反攻中國無望,若臺灣非中國國土,壽終正寢時便有如客死異鄉,因此硬將臺灣取名中華民國,意味為中國,並把臺灣原本的名稱編屬為中國的臺灣省,如果只是滿足落葉歸根的空虛心態尚可原諒,但事實上這些中國人真正的想法卻不是這樣,如果真把臺彎當成是中國的一部份,為何這些中國人仍希望將蔣介石陵寢非移回中國不可?難道他們也認為臺灣不是中國?不是他們的家鄉嗎?
三、統一還是獨立
第二章已經談過族群內心歸屬感的問題,因此這些中國族群當然無法忍受臺灣獨立才不斷的對臺灣人教育台獨的不對和可怕,姑且無論臺灣是否終究會不會與中國合為一國,就統一的說法,國民黨根本是自欺欺人,全世界都知道,所謂“統一”一詞是指國與國之間的合併,如同東西德、南北韓兩邊都是獨立且被承認的國家才能用“統一”這個稱謂,若臺灣非國家,與中國合而為一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併吞,有誰聽過國與省統一或者是省與縣統一的說法,如果真要“統一”,當然必須完成臺灣宣布獨立的合法程序之後再以國與國對等地位來談統一,且無論臺灣最後是統一或者是獨立,臺灣獨立的過程是為必要條件,否則一切都是空談,國民黨只提統一,卻反對臺灣獨立,難道所謂“終極統一”只是一場騙局?
四、獨立是否引起戰爭
前段已經說明臺灣要統一前必須先獨立的原因,然而國民黨為什麼不願意宣布呢?理由如是臺灣一旦宣布獨立,在尚未統一之前或者臺灣因此而永久獨立,這些住在臺灣的中國人將陷入中國已成外國,自己又不認同是臺灣國人而矛盾的空窗期,他們很明白臺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一直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從這些人自稱“我是中國人也是臺灣人”的說法便可證明,可曾聽過有人稱呼自己“我是臺灣人也是屏東人”或者說“我是美國人也是加州人”的說法嗎?這樣的說法只使用在某人擁有兩個不同國籍時才能適用,例如臺灣承認雙國籍;某人可稱“我是臺灣人也是美國人”,所以當中國國民黨每逢選舉喊出 “我是中國人也是臺灣人”的口號時,其實承認“臺灣”已經是一個國家的名字了,而就「臺灣宣布獨立中國必將武力犯台」這一點國民黨沒有說謊,只是國民黨沒有把真正的原因說出來,中國當然也了解臺灣不屬於中國的事實,既然如此為何中國如此在意臺灣宣布獨立?其實中國在意的並非臺灣,臺灣島僅僅是個彈丸之地,中國地大物博,多要這個臺灣島又有何幫助?中國有十三億人口,兩千三百萬人只是零頭,何況這些深受民主教育的臺灣人在文化上對中國政府來說本來就很難管理,連中國觀光客都因為喜歡收看臺灣特有的政論性節目導致中國必須嚴格控管來台人數,甚至北京奧運都把前往替臺灣隊加油的民主人士拒於國門外,又怎能容許這兩千三百萬“刁民”成為他們的國人而方便進入中國來深化民主?所以中國當然不希望讓“臺灣人回歸祖國”,據此判斷中國不願意臺灣獨立絕對有其特殊的原因,導因就在於“中國國民黨”。
五、中國國民黨是臺灣的原罪
中國歷史上自推翻滿清到創建民國,中國國民黨(革命軍)一直是以中國的正統政黨自居,就目前中國十三億人口中仍有部份的中國人有這樣的觀念,所以中國國民黨一日不消滅,中國共產黨便很難以中國的正統的身份來管理中國,若一旦臺灣獨立,中國共產黨便無法以內戰方式消滅中國國民黨來完成內戰最終的了結,這是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史上最無法忍受的事實,因此對臺灣發動戰爭真正的目標其實就是消滅中國國民黨或者讓國民黨宣布投降,所以中國當然在消滅中國國民黨前不允許臺灣宣布獨立,更必須將臺灣視為領土,才得以進行內戰或談判來贏得勝利,來對統治的中國人民有所交代,這是臺灣人的悲哀,原來臺灣宣布獨立所可能引起的戰爭,臺灣和臺灣人都不是原罪,只因中國共產黨以臺灣受到屬於中國的一個政黨治理為理由而必須視臺灣為中國的領土來繼續完成內戰,所以中國國民黨只要繼續留在臺灣的一日就永遠是臺灣的原罪。
六、軍購的重要
談到臺海戰爭,許多臺灣人對臺灣的國防總覺得悲觀,理論上無論我們再如何加強我們的戰力,即使是全民皆兵,小國永遠也很難戰勝大國,這幾乎是定理也是常識,但臺灣人民並不須要擔心這一點,如果我們朝以下正確的方向進行,中國必然不會也不敢輕易犯台。
(一)持續軍購
臺灣人民常抱怨政府在軍購上的表現,往往認為他國總是以過高的價格售我次級的產品,事實上這是不得以的選擇,每個人都能了解取得成品後再研究遠比從頭自行研發新產品要容易許多,也就是說雖然臺灣所購買的武器屬於次級產品,但如果F16戰機落入中國的手裡,經拆卸研究後,對中國來說F16-CD型戰機便不再具有威脅,因此這些賣武器給我們的國家絕對不會放任中國解放軍來臺灣接收這些武器,所以這個比較貴的價格中其實包含了部分的保險費用,因此每當臺海有危機發生時總有美國軍艦適時的出現在臺灣海峽就是這個道理,軍艦出巡的費用如此龐大,何況乎發生戰爭的代價,所以美國不是來保護臺灣的,是在保護美國的武器和他的利益。當然這個道理也適用臺灣執政的立場,如果臺灣宣布統一,武器一樣會流落中國,所以仍會發生臺海戰爭,不同的只是這次是美國打臺灣而已,這也說明國民黨為了排除他國干預與中國之間的內政關係所以擋軍購的原因,因此持續不斷的軍購使臺灣擁有各國先進武器成為各國保護的對象,絕對是最有效的防火牆。
(二)發展長程武器
受過軍事訓練的人都知道一個原則,當部隊面臨被殲滅的時候,最後一件事情就是毀滅所有僅存的武器和糧食,以免被敵軍接收而用來對付我方其他的部隊和百姓,臺灣或許禁不起中國的攻擊,在很短的時間就可能遭受滅國的命運,國之將滅;所有能夠射擊敵方的武器全數擊發是最後的選擇,況且國家都將亡了,又何必遵守不可攻擊一般平民的國際戰爭法則,如果臺灣的飛彈不幸落在人口與臺灣相當的上海市,光是瞬間撤離城市而遭踐踏致死的人數豈是以百萬計,更況乎中國沿海大城齊遭飛彈攻擊,僅發生一次這樣的戰役,雖數小時臺灣可能因此亡國,中國目前最重視所謂“經濟”的這個命脈,又豈是百年得以恢復?因此我們如果繼續研發更長程的飛彈,想必在面臨沉重代價的後果下,中國若想對臺灣動武可要三思而後行。而國民黨執政後宣布停止研發能打到北京的飛彈和擋軍購聯想在一起,賣台的意圖實在非常明顯,值得大家來注意。
(三)把中國國民黨逐出臺灣
中國國民黨是臺灣的亂源這一點國民黨自己很清楚,所以當真相被漸漸明白後總要保有退路,以當年對領土的定義便可證明,撤臺時國民黨統治中的領土並不廣大,蔣介石卻特別要分為臺灣省和福建省兩部份,因為當年接收臺灣的蔣介石最了解臺灣非中國領土,只有臨時的治權,臺灣終將會成為一個國家,如果沒有佔領部份中國領土,以內戰形式反攻大業將失所依據,所以保留了最後退守的金門和馬祖地區,也因為沒有任何國家可以併同他國部份領土一起宣布獨立的道理,因此如果有一天面臨臺灣宣布獨立,就獨立宣示的領土範圍上就很難定義,造成臺灣一旦宣布獨立,隸屬於中國福建省的金門、馬祖勢必歸還中國,其歸還的對象以擁有當地治權並且也是屬於中國政黨的中國國民黨最為適當,而中國國民黨遷移金馬地區所謂反攻的跳板時,中國國民黨仍得以繼續保持反攻大業的名義,讓中國國民黨這對中國歷史有所交待,這就是蔣介石為國民黨預留的退路。
七、對企圖賣台者的建言
看完前面的論述,相信大家已經明白,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臺灣充其量只是適時的提供中國人逃難的避難場所而已,臺灣本來就應該是個國家,我們很慶幸能選擇成為她的國人,決不容許有人出賣她,中國國民黨是中國的政黨本來就不屬於臺灣,憑什麼為了你們爭奪中國的政權而拖累臺灣一起陪葬,本文要提醒國民黨那些為了奪取中國政權及利益的賣臺者,其實中國國民黨才是中國共產黨真正的目標,當臺灣失去後,你們最後談判的籌碼還能剩下什麼?當失去臺灣的保護時,我們實在看不出來共產黨有什麼理由不清黨、不屠殺你們來對所有中國人交代?你們真的以為共產黨已經遺忘了當年國民黨清黨時屠殺共產黨的深仇大恨了嗎?何況對新統治的地區,要撫平民心最直接的方法不外乎讓人民生活變得更好或者是有其作為讓人民服氣。以目前中國生活水平來看,第一項讓人民生活變得更好短期內應該無法達成,但要有所作為就容易許多。理論上會表現不滿情緒的民眾大部份是主張本土政權的族群,也就是所謂的“綠軍”,其他人若不是歡迎回歸祖國就是懷著誰當領導人都一樣的觀念,所以要安撫的對象相當明確,而要安撫這些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代為處決他們心中最痛恨的目標,這目標有兩個,一個是使他們遭受共產黨統治的賣臺者,另一個才是共產黨,而就兩者間來比較其痛恨程度,往往較無法原諒賣臺求榮者,原因是賣臺求榮者為“因”,而受外來統治為“果”,何況其“果”已經成為事實無法改變,如果此時共產黨只需藉口中國國民黨為中國叛黨之名而進行清黨,便可充分滿足這些不滿人士的情緒,並達到展現武力及表現有作為的雙重效果,反正留國民黨在中國未來也是禍害,就當是安撫臺灣人民情緒又有何妨。
相反的;臺灣人反而不會因此而受到傷害,因為臺灣人所有的抗爭目的都只是爭言論自由、爭民主,並非對抗統治的是什麼人,因為臺灣人早習慣外族的統治,只要生活能更好、更自由民主,早就接受誰當老大都一樣的觀念,而這些所抗爭的內容不就都是世界的潮流,不也是中國共產黨統治者逐漸希望做到的共同目標,所以共產黨沒有正當理由加害他們,至於臺獨份子充其量只是想讓生存在臺灣的這些人有一個言正名順的國家,如果一旦成為中國,便達到了臺灣人擁有國家的目的,臺獨言論也就因此而失去意義,又有何受壓迫之理?
當然以國民黨習慣買保險的本性對此也做好了準備,那就是高層一定備有綠卡,所以國民黨談統一的目的當然不是真的為了回歸祖國,只是利用臺灣最後的剩餘價值和中國做利益交換,所有臺灣人連同撤退來臺的老兵們因此全都被出賣,只有那些國民黨高層領導者能夠順利脫逃國外,和蔣宋美齡一樣,過著一生優渥的生活。
八、臺灣-我們共同的家
中國三大入口網站之一網易的民調中,有高達64.47%的中國網友表示“不願意”再當中國人,當年因國共戰爭滯留在臺灣的中國人,我們能體會你們對中國那份無法割捨的情懷,因為我們的祖先們當年離開家鄉時也有著相同的不捨,但臺灣這塊土地養我、育我,讓我們的血脈綿延不絕,當你們還認為你是中國人的同時,實際上你與在大陸的中國人早已大不相同,因為你們擁有一個很特殊的權利,那就是你們比那十三億中國人的任何一位都更有機會選擇當一個臺灣人,不要再一味相信國民黨的謊言,這幾十年來為什麼國民黨高層總是世襲?而你們則永遠只是為了國民黨給的奶水盲目追隨,最後只要一次的出賣便使你們一無所有,因為在出賣交換臺灣的同時,一定會交付黨員名冊給共產黨日後做為清黨的依據,當年你們的長輩隨著國民黨離鄉背井而淪落到“妻離子散”,最後國民黨還要你“家破人亡”。認清國民黨的本質,外省族群的朋友,何不當臺灣還存在的時後掙脫國民黨的枷鎖,和我們一樣選擇當一個完完整整的臺灣人一起保護我們的母親-臺灣。
九、感謝所有願意站出來保護臺灣的人
和我一樣熱愛臺灣這塊土地的人很多,可是我們都沉默太久,我們的懦弱讓我們只能躲在暗處看著一個個先賢先烈被國民黨迫害犧牲而不捨和難過,而沉默的理由往往只是為了工作飯碗、生活環境或者是同儕壓力,可是想想;到底愛臺灣這塊土地有什麼錯?想當一個臺灣國的子民有什麼錯?為養育我多年-臺灣這個母親正名又有什麼錯?實在沒有理由壓抑所有愛臺灣的人們吝嗇我們的熱情,尤其是國民黨,臺灣提供你避難,養你、護你、育你成長,臺灣和臺灣人與你們並無仇恨,為什麼你們想回歸中國非要拉照顧你們數十載的臺灣下水,中國國民黨屬於中國,要回歸中國我們給你們祝福,但請尊重我們以及希望留在這裡的外省族群朋友們的選擇,如果我們要選擇當臺灣人,也請給我們祝福,有朝一日你們回歸祖國重掌政權時,或許我們彼此間還有機會成為最友善親密的邦交國。
最後要向自由時報、三立電視台、民視等為臺灣人民發聲的所有媒體及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臺灣所做的一切努力,謝謝你們!臺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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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認同本文內容,請盡您所能影印送給更多的鄉親,您發送出去的每一份資料都是幫助所有生長在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更了解臺灣目前的處境,愛臺灣就是讓所有人勇敢面對真相,感謝你們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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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 Nov 21, 2008 8:14 pm Post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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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畸形主權與美國軍事佔領權的因果關係 ◎廖亮和
台灣日報 2005-02-03 12:10
去年十月廿五日,也就是台灣的光復節,將卸職的美國國務卿鮑爾,在中國北京的記者會上公開表示,台灣並未獨立,因而並不享有國家主權。布希總統上台以來,反對台灣獨立、公投、制憲、更改國號、變更外館以及國營企業名稱,中華民國或台灣徒有主權獨立國家的形式條件,但卻像被美軍或聯合國軍事佔領的伊拉克與阿富汗,行使主權的實質條件完全被剝削。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盟軍至今仍未宣佈結束佔領台灣,復以舊金山和約並未決定台灣主權歸屬,尤其美國又以國內法制定台灣關係法,無異坐實台灣至今仍為美軍佔領地。國內有關主權論述最力的代表人物,丘宏達從未論及美軍的佔領權。陳隆志雖曾分別述及盟軍與中華民國的軍事佔領,但並未深入探討。主張台灣業已完成事實獨立地位的沈建德,對美國軍事佔領權有甚多辯駁意見,茲特就其認定舉出不同的見解,以就教高明。
美軍事佔領鐵證如山
沈建德認定1952年4月28日廿二時卅分,盟軍總部宣佈解散,並結束日本的佔領,更引述舊金山和約第六條,盟軍撤離日本境內,最遲不得逾越和約生效日的 90天內,從而主張美國軍事佔領權對台灣而言已不存在,並指摘繼續在台灣境內的中華民國為非法統治。沈建德的說法,驗之於事實,美軍並未依約撤離日本。美軍雖然宣佈結束日本的佔領,卻又以另訂「安保條約」,而仍繼續在日本駐軍。顯然沈氏並未觀照全局,而僅以片面條文解讀。美國雖然結束日本的實質佔領,但是並未結束對台灣的軍事佔領權。舊金山和約第四條(b)項規定,「日本同意美國軍事政府或依其指示於第二條(台澎群島)及第三條(北緯29度以南之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孀婦岩以南之小笠原群島,西之島及琉璜列島)所載之任何地區內,所進行之日本財產及國民的處分,皆具效力。」舊金山和約簽署時,台灣為中華民國所實質佔領,但和約第23條所載的日本主要佔領權之美國,竟對實質佔領台澎群島的中華民國,具有排他性的處分效力,可見中華民國乃是位於「主要佔領權」美國其下的「次要佔領權」。身為主要佔領權之美國,自舊金山和約簽署至今,從未宣佈結束對台灣的軍事佔領權,足證軍事佔領權並非以實質佔領為必要,當然更可無視次要佔領權的中華民國之同意與否,直接決定台灣的法律地位與人民的命運,這些行為包括台灣關係法的制定與三個公報的聲明。
中華民國僅為佔領當局
杜魯門總統任內主導舊金山和約的杜勒斯,艾森豪上台後出任國務卿。一九五四年二月七日為「中(華民國)美協防條約」,親赴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秘密證詞備詢。當其答覆大牌參議員傅爾布萊特與史巴克曼的質疑,曾告以中華民國在台灣僅為佔領當局(Occupying Power),其地位與美軍在琉球與巴拿馬運河區一般。並謂條約中的雙方「領土」慎選使用territories一詞,並未意含主權 (sovereignty)。台澎群島與美軍西太平洋島嶼雖同列為「領土」,但雙方祇屬「佔領當局」而已。有關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地位,杜勒斯回答摩斯參議員,中華民國雖享有美國之法律承認,但理論上仍是一個位於「外國土地(Alienland)」上的「流亡政府(governmentexile)」。當時舊金山和約已生效三年,日本早已放棄台灣主權,台灣又未獨立,杜勒斯所指之「外國」,既非「台灣共和國」,更非日本,當然是指「主要佔領權」之美國。上述史料刊載於參院外交委員會歷史文獻(Historical Series)第七集第309至第356頁,前駐美副代表沈呂巡曾就部分內容摘錄,刊載於1979年12月21日聯合報第2版。
蔣介石屈服於美國力量
曾任蔣介石侍從多年的周宏濤,在其「蔣公與我」的回憶錄,坦承美國曾在韓戰爆發前要求蔣介石向聯合國提出託管台灣,蔣經國也在《風雨中的寧靜》一書中,述及蔣介石表示「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為共匪奪取而入於俄國勢力範圍,使其南太平洋海島防線發生缺口,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美國解密的外交檔案,證明國務院曾由副國務卿魯斯克(甘迺迪時出任國務卿)主持一個周詳的「驅蔣計劃」,準備適當時機付之實施。國務院正式記錄載有韓戰爆發前一個月,蔣介石密函杜魯門,蔣答應退休,以交換杜魯門改變放棄保衛台灣的政策。美國對鐵腕統治台灣的蔣介石,都有逼迫向其屈服的力量;日後對於民選的陳水扁也毫不避諱舉世的側目,隨時加以干預其言行,美國對台灣是否具有軍事佔領權存在,已思過半矣!
沈建德曾謂「所有文件皆證明台灣地位獨立」,相反的本人所接觸的史料卻證明台灣仍在美國軍事佔領中,台灣加入WTO是以「台澎金馬獨立關稅區」名義,而非主權國家名義,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獨立關稅區的觀念,淵源於美國最高法院的兩項判決。
香港政策法無主權條款
兩案分別為1819年United States V Rice案(列入1901年Delima V Bid well案判決要點)及1850年的Fleming V Page案。前者是美國緬因州的Castline港被英軍佔領,後者是美軍佔領墨西哥的Tampico港,兩案都因為軍事佔領權而成立獨立關稅區。
根據美國司法判決的觀點,台灣是否仍在美軍佔領中,也就不言而喻了!
沈建德指出香港自始即非美軍佔領地,但美國仍制定「香港關係法」,足見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並不足以表示台灣為美軍佔領地之法理依據。沈建德所謂的「香港關係法」,原文為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實際應譯為「香港政策法」較為允當。觀其內容與「台灣關係法」截然不同,內中並無保衛不受外力侵略與提供武器事涉主權之相關條款。美國祇是為了香港在主權更易之後,繼續保持香港的繁榮,有關航運、貿易、旅遊、金融、文化交流、教育、移民、運輸等項目,重申仍與英國統治時一樣,美國政策維持不變而已。沈建德可能沒有看過「香港政策法」的原文,所以有以名害意之誤。法律事實應以實質面討論,不能一味以類推方式片面否認。
懸空割讓證明統治權存在
至於以南沙、西沙、千島等群島以及庫頁島南部,舊金山條約並未明文其主權歸屬,與台灣地位相同,但美國對於右述地區並未訂有「關係法」,亦非美軍佔領地,何況千島群島與庫頁島南部更為蘇聯(今之俄羅斯)領土(有誤,應稱為佔領較符實情),從而證明台灣為美軍佔領地與地位未定,乃是有瑕疵之法理。右述案例,在國際法上稱為「懸空割讓」(LimboCession),意即依照條約交出的任何地區,因該地區的合法主權,由於所轉讓的收受國尚未明定或具體指定,主權轉讓的收受國暫時保留空白,但其轉渡主權的合法性並不因而受影響,放棄主權的當事國絕不能再予變更。事實上「懸空割讓」的地區,都由當時軍事佔領權的國家,實質統治。祇是礙於「佔領並不移轉主權」的國際法原則所限制,無法因為佔領而主張主權歸其所有。
1898 年美西巴黎和約規定,西班牙放棄對古巴主張的一切主權及所有權,嗣後古巴即由美國實質統治至古巴制憲獨立,就是一個標準的範例。無數個懷疑,不構成一個證據,美國司法諺語可為參考。沈建德祇要研酌「佔領並不移轉主權」的國際法原則,就可發現「懸空割讓」,其實正反映軍事佔領權存在的被國際所承認,而不致有上述的質疑。「懸空割讓」的千島群島與庫頁島南部,難道不是國際間承認蘇聯(今之俄羅斯)軍事佔領權存在的證明?!
拒絕承認將付出高昂代價
台灣與波多黎各一樣,均為美國海外「未合併領土」。美國恪遵憲法善盡保護國民的義務,由聯邦政府負責維護國防的任務,波多黎各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美國對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從未宣告結束,所以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台灣歷任的政府拒絕接受這個被佔領的事實,等於強迫全民放棄應受美軍維護國防的權利,不但每年需要白白支付龐大的國防費用(150億美元)與外交預算(100億美元),而且無助於美軍佔領權的及早解除。
藍綠堅持統獨帶向毀滅深淵
藍綠朝野政黨,堅信統獨意識可為自己陣營擴大政治版圖,因而操縱民意陷入統獨漩渦而樂此不疲。堅持統獨,就是拒絕承認被佔領的事實。這個由朝野雙方蓄意引導的錯誤發展方向,台灣人民每年花費了原本不必要支付的250億美元,卻把整個社會帶入國力內耗,惡鬥互毀的滅亡深淵中。台灣人民不願這個悲劇發生,是否應逼迫朝野政黨正視這個被佔領的事實?
(本文作者與美籍作家何瑞元著有「台灣主權絕症與美國解藥」一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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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 Dec 04, 2008 7:47 pm Post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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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Taipei」是流亡中華民國的名稱
如果台灣人不健忘的話,二戰期間,波蘭流亡政府在倫敦Polish exile government in London,朝鮮流亡政府在上海Korean exile government un Shanghai,法國流亡政府在倫敦France exile government in London,中國流亡政府在台北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台灣目前是被「佔領」狀態,Taiwan是被「壓制」著,不是被「改名」,真正被改名的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台灣」。
中國媒體稱Taiwan被改名為Chinese Taipei,中國人很高興,以為兩岸已經是「一家人」或「一個中國」,其實是大錯特錯,因為所謂Chinese Taipei意思是中國流亡政府在台北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臺灣人選手所代表的不是台北Taipei,而是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是自認為正統「中國」之「流亡中華民國」政權,所以,不論是否譯成「中華台北」或「中國台北」,事實都是一樣。
為何國際不給使用Chinese Taiwan?很簡單,流亡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曾宣佈:「暫時遷都台北」,其範圍並沒有包含整個台灣。「Taiwan」是日後台灣政府(台灣平民政府)才能夠使用,必須是合乎戰爭法理,與舊金山和約條款才有資格使用。流亡政府只能使用「城市」為名,因流亡政府落腳之處必為外國(非自己領土)之某城市,所以Chinese Taipei因此為名。
國際奧運以Chinese Taipei為中華民國之名(title),台灣人可以推知:
一、 中華民國確實是「中國」的流亡政權,Chinese Taipei意即「流亡中國」。
二、 中國流亡政權落腳台北市,並非中國之城市,可證明台灣不是中國之一部分。
三、 台灣人選手雖不具正式中華民國國籍,卻能代表流亡中華民國比賽,但是,在正式國際組織場合,流亡中華民國是不能代表「台灣」,台灣人選手不是代表台灣,而是流亡中國政權。
作者:林 志 昇; 「控美政府案」代表人, 2008/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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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 Dec 25, 2008 6:47 pm Post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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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權與美軍事政府的關係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上午九十三十分,華盛頓聯邦上訴(高等)法院,將舉辦一場六十四年來首次「台灣問題」的辯論,題目主要有三:「台灣人國籍」、「台灣領土」、「台灣主權」,這些問題是否為「政治問題」或「法律問題」,審判時,將由「台灣人林志昇等」與「美國務院法務署」對壘。有關「台灣領土」及「台灣人國籍」將再另外文章述明。
美日戰後,台灣主權,原處於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二年的「交戰國佔領時期」,一九五二年後迄今的「善意進駐佔領時期」,被「握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手中;而這所謂「握於」美國手中,並不是說美國「擁有」台灣主權,只是美國「握有」台灣的處分和支配權。
一九四三年「開羅宣言」,一九四五年「波次坦宣言」和「日本投降書」等文件,雖有「意向表達」,把台灣割讓給中國,但是,戰後最終決定文件「舊金山和約」,並沒有如此安排,依據戰爭慣例法則,美國有百分之百的處理權力,台灣人民也有意見表達權力,畢竟,台灣是台灣人民安身立命唯一的地方,美國是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國家,台灣人民期待正名為「台灣」,也可以制定「台灣憲法」,因為,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與澎湖的國際地位是「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的未合併領土,等同於「美國海外自治區」,依照戰爭慣例法之「佔領法」(the law of occupation)的一種「暫定狀態」(interim status),絕非台灣最後之命運,美國並不是「擁有」台灣,只是根據條約「暫時握有」台灣決定權。
台灣國際地位渋及國際法的領域,國際法又分為「平時國際法」與「戰時國際法」兩大部份,台灣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的延續問題,必須以「戰時國際法」來分析與評估,雖然,美國一九四五年起,就授權「中華民國的代表」代為管理台灣,在法律上,最後責任仍然是美國。美國在目前台灣「暫定狀態」尚未處理的同時,(也就是美國選擇將台灣主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交給台灣人民自己決定的平民政府,但絕不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台灣澎湖與其他美國管轄下的海外領土一樣,有權力要求美國憲法的「基本人權」保障,而所謂「基本人權」保障;對中國的武力威脅台灣而言,有包含第一條修正案第八項的「共同國防」(common defense)的保護;對人民而言,有包含第五條修正案的生命(life)、自由(liberty)、財產(property)與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這些都是台灣依照戰時的「佔領法」與「舊金山和約」,理直氣壯向美國提出的正當要求。天佑台灣!
作者: 林 志 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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